網絡安全是指網絡系統的硬件、軟件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,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、更改、泄露,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,網絡服務不中斷。
2020年4月27日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國家安全部、財政部、商務部、中國人民銀行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、國家保密局、國家密碼管理局共12個部門聯合發布《網絡安全審查辦法》,于2020年6月1日起實施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【第二十一條】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。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,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,保障網絡免受干擾、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,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、篡改。
法律解讀:國家明確實行等級保護制度,網絡運營者應按等級保護要求開展網絡安全建設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【第三十一條】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、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金融、公共服務、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,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、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,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、國計民生、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,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,實行重點保護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。(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必須落實國家等級保護制度,突出保護重點)
法律解讀: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必須要落實等級保護制度,并要重點保護。
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是國家網絡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、基本策略、基本方法。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是保護信息化發展、維護網絡安全的根本保障,是網絡安全保障工作中國家意志的體現。
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包括定級、備案、建設整改、等級測評、監督檢查五個階段。定級對象建設完成后,運營、使用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擇符合國家要求的測評機構,依據《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》等技術標準,定期對定級對象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。